你好,我十一月上了25天,12月1号回家请假拔牙,12月20发工资,你二十几天没有上班,你的保险谁付,要么就一家一半,则这就停交一个保险,我说停一个月不交我也同意了,扣了我一半,说1月2O号补给我,我12月24号上三天班,脸肿起来了,我去医院挂八天没有消失,现在请假回家,领导说1月份说交了保险,叫我拿钱出来,我也同意停交保险,怎么还帶我交保险呢,请问律师,我这问题好解诀吗?谢谢
2025-04-16 10:03您的情况涉及到劳动关系和医疗保险的复杂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有义务提供服务,并且有权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正常的工资收入。 关于您十二月二十五日至二十九日未能出勤的情况,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支付您相应的工资。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至于您提到的“停交保险”一事,通常情况下,如果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您可以要求其补缴或者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政策和合同约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详细查阅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最后,关于您在12月24日到29日出勤的问题,如果您的脸部确实出现了不适的症状,且这些症状持续存在,您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医疗保障,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您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维权,如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针对您目前遇到的问题,建议您及时与公司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若无法自行解决,可以寻求法律援助,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