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上班,上班的时候告诉每月15号开资,压半个月,如果离职提前一个月,但是一月25号家里人住院临时有事请假 ,一直没有确定请到什么时候,知道二月9号打电话说这阵都不能去了,老板告诉我只能从工资上找了,告诉我一月的工资在给我压15天,现在我不想干了 想打离职,口头说但是我现在回去上不了班坚持不了一个月等老板找到人,那我这十五天的工资应不应该给开了,老板说对他造成了损失 要扣这十五天对么 。
11天前您所描述的情况中,员工可能面临的问题包括。 法定假期。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带薪年休假。如果您在一月份因为家庭紧急情况而未能提供正常服务,您可以享受相应的带薪假期。 工资支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在此情况下,您的工资应该按期发放,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拖欠或拖延支付。 法律责任与赔偿。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经济损失,如工作机会丧失等,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如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寻求补偿。 解除合同与经济补偿。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是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一般不构成违约,因此无需承担额外的解约金。然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公司政策。建议详细查阅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或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 综上所述,关于是否支付未工作的15天工资以及是否需要扣除这部分工资,具体还需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决定。同时,对于任何争议,建议首先尝试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可寻求第三方调解或直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