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2年买了一套商品房,房款大概1千万,产权费79万多,合同约定360天内不办理产权赔偿违约金每日千分之十,开发商现在说可能是哪验收不合格,办不了房产证,我想请律师帮我起诉要赔偿,我主要还是想办产权证,房子在长春
2024-06-25 22:38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2012年购买的商品房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办理产权证,开发商可能存在违约行为。首先,您需要收集和整理所有与购房相关的文件,包括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开发商的通知等,以证明您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而开发商未能按时办理产权证。 其次,根据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条款,如果开发商违约,您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但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比例可能过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法院可以酌情调整。 再次,您表示主要目的是办理产权证,这需要您向开发商提出书面要求,明确表达您的诉求,并给予一定的合理期限让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办理产权证,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办理产权证,并支付违约金。 最后,考虑到您的情况,建议您咨询当地的专业律师,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诉讼策略。同时,律师还可以帮助您评估违约金的合理性,以及如何收集和使用证据来支持您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