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合同是九月三十到期 是过了这个日期去劳动局申请吗?还是在公司期间和公司协商不通过才去劳动局申请?
22天前您的劳动合同于九月三十日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九月三十日前提出离职,并且得到单位的同意,可以视为自动离职。 如果在九月三十日后,您想要终止劳动合同,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程序。具体来说,您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提前30天(或根据所在地区规定的时间)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信; 如果在工作期内没有获得公司的批准,您可以在工作结束后立即口头或书面告知公司您的决定。 无论哪种情况,都需要遵循合法的程序来结束劳动合同关系。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结果不满意,也可以考虑寻求劳动争议解决途径,例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请咨询当地的法律专家或人力资源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