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昆山市古城中路欧洲工业园78号 金富杰公公司上了20天班,给直属领导辞职他说批到月底 月底问他怎么办手续他说不要手续 过几天经理说我自离 感觉有欺骗成分 20天班,自离1分钱工资没发,我问了下朋友 朋友说劳动法规定旷一天扣3天自离扣9天 我还有10天工资没发,进厂谈工资为28天6500 感觉这个公司有欺骗而且不合法
22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在试用期满后提出离职,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因此,您的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规定的。 关于工资的问题,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剩余的工资。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做法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建议您保留好与公司之间的所有书面文件和录音证据,以备将来维权之需。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