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朋友是化妆师在摄影工作室上班,她刚去应聘有一个化妆师请假一个月,去面试时通过了,老板说试用期是一个星期,他在那里上班期间找老板签合同,老板一直拖起没有签合同,他现在在那里上班一个月了,因为化妆是靠顾客后期选照片算提成,现在那个化妆师回来上班了,老板就给她说她的妆面造型不符合公司的要求,而且我的顾客大概还有50个左右没有选照片,现在公司辞退她,她提成也拿不到了,请问试用期通过了,都工作一个月了,老板这样合理吗?她该怎么做
22天前首先,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因此,在试用期内,除非有特殊情形(如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协议等),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朋友已经通过了面试并被录用,并且已经在该公司工作了一个月。如果双方都没有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愿,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即使在试用期内,也不应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关于工资和提成的问题,虽然提成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但是一般而言,雇主应当确保员工的基本收入得到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和福利待遇。 建议您的朋友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自己是在试用期内工作的,并且公司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同时,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