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卖自己的商品房,对方交了一万块定金,没签合同,只写了一万块定金的收据,现在联系不上买方,我这边就不想卖了,请问我有违约责任吗
2024-11-23 10:05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不想要继续出售该房屋,并且已经收到了一万元定金,那么您可能没有违反任何合同义务。但是,如果您的决定是基于某种不可抗力因素(如买方无法履行合同),则可能会导致您在某些情况下被视为违约。 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买方解释您的立场和理由,以寻求他们理解并接受您的决定。如果买方不同意,您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例如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请注意,具体的责任划分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因此,建议您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