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在线咨询:在职期间,无劳动合同,因扣分扣钱现象随意严重,想辞职,申请后得知:至少两个月到半年能发底薪,干不到期规定时间,没有工资。并且大老板放话:“从现在开始会以公司的制度严格考核你,你懂什么意思吧!”我理解的就是扣钱。谈话结束后上交公司的物品及账号密码,并简单交接了手里的工作。跟负责人说明第二天就不来了。后期因心疼自己一个半月的劳动工资,咨询劳动局,首先调解,前公司没人到场并且电话咨询大老板,得到爱咋咋地就不给的话,调解无果。转了仲裁,仲裁了解完情况后七八天没有消息,前去咨询告知前几天下乡了才回来,于是受理并将开庭日期定在28天后,我想知道法律的角度这个工资我能要回来吗?
2025-11-27 15:46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可能要求回您的劳动报酬的问题。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您的工资被扣押或拖欠,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对单位进行处理。 此外,如果您已经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解决过争议,且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还可以考虑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您可以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如工资单、考勤记录等,证明您的工资被拖欠的事实,并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相应的工资和赔偿金。 请注意,在任何法律纠纷中,保护自己的权益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建议您及时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联系,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