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的判断。我是甲方,这个房子是去年9月份与乙方签的一份房屋出租合同,房子是(住改商),主要是经营旅馆。(可短租跟长租的那种)因为乙方某个证件被原法人注销了,旅馆这个月底被停业了。现在不想干了。但合同并没有到期。这个能算是违约吗
2025-03-13 09:01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的房东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终止租赁合同,并且没有支付剩余租金或其他相关费用,那么这可能被视为违约行为。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作为出租人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这个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合同中的条款和法律规定。建议您详细阅读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建议。同时,也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保留相关的文件和记录,以便在未来发生争议时能够提供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