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与邻居发生纠纷被强行揪进家里,打断四根肋骨,司法鉴定轻伤二级。公安机关和法院互相推诿,至今两年多被告人还逍遥法外。一分钱都没给赔偿。没办法我想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受理案子的人说必须有派出所结案报告才行,可派出所所长说让我不要追究刑事责任并在责任书上签字才给出。我该怎么办?
2024-07-13 07:40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遭受了人身伤害,并且已经进行了司法鉴定,认定轻伤二级。首先,您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行为进行调查并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公安机关不作为,您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投诉。 其次,关于民事诉讼,即使没有派出所的结案报告,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可以依据您提供的证据和司法鉴定结果来判定赔偿责任。 至于派出所所长的要求,您没有义务放弃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他们以此为条件才提供结案报告,您可以拒绝签字,并寻求法律援助或者聘请律师帮助您维护合法权益。 建议您尽快联系律师,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同时收集和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医疗记录、司法鉴定报告等,以便在诉讼中使用。同时,您也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看看是否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