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问婚内男方欠女方家钱,如果离婚以一个普通民宅抵债 房产证是男方父亲的名字需要用到什么材料或是证明
18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第三方借款,并且该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与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的经营活动,则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房产证上仅有一方的父亲的名字,也有可能需要考虑其他证据来支持其主张。 以下是一些可能需要提供的材料或证明。 借款合同或其他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借款用途和还款期限。 有关该笔借款的具体信息,如金额、利息、还款计划等。 银行对账单或者其他支付记录,显示该笔借款已实际发生并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有关该房产的产权证书或其他有效证件,证明房产的所有权属于夫妻双方。 双方关于借款及还款情况的口头或书面协议,说明该笔借款是否已经清偿。 其他能够证明借款真实性和合理性的证据,如转账凭证、发票等。 在提出此类请求时,建议先与对方协商解决,了解他们的立场和条件,必要时可委托律师介入协助处理。同时,确保所有收集和提交的证据都合法、充分且具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