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去年10月份出的交通事故,对方是小孩骑电动,我是五菱之光,小孩受伤住一个多月院,现在就是对方出院了,责任书也下了我占主要责任,就是对方不处理了,现在也联系不上。这样对我有影响吗
2025-08-03 21:35您好,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一方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和原因没有异议,且同意接受调解,则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如果对方不配合调解或者拒绝赔偿,您可以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收集充分的证据证明您的责任,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您无法自行处理,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您进行案件的准备和代理工作。 此外,建议您及时与对方沟通,了解其态度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解决问题,如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或仲裁机构进行调解等。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