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了8天班,还有加班有1400多,可发工资一分钱也没有,我去找人事她说就该扣那么多,离职的时候要我签了份证明如果不不签就不办离职,就是旷离,请问他们该扣那么多吗?
2025-09-29 14:52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接受用人单位安排的必要休息和休假,包括加班时间。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供合理的休息时间和适当的补休,则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然而,在您提到的情况下,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可能性。 未足额支付加班费。由于用人单位未能按时支付应得的加班费,导致您存在额外负担。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加班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旷工处理。如果您认为自己是因特殊原因而无法正常工作(如生病或家庭紧急事务),那么可以与公司进行沟通,说明自己的情况并请求豁免部分或全部加班费用。但需要注意的是,任何理由都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违反劳动纪律。虽然您在离职时签署了“如果不履行协议将视为旷工”的声明,但这并不意味着您完全违约。如果这是基于某种合法的理由(例如,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为了保护员工权益),则这可能是正当的。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拒绝签署这份声明,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最终决定权在于您是否愿意遵守公司的规定,以及是否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建议您仔细阅读相关的劳动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