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与王常有经济往来,王欠张很多钱。2016年王因债务官司成为老赖,张获悉后即向王要钱,未果。王鼓动张,找几个他俩都认识的且不知道王底细的人,由王请求他们在小贷公司贷款借给王,王承诺按时还款。于是张按王的意图找了三个人,谎称他已经借给王30万,三人出于对张的信任,在小贷公司贷款后借款给了王。据事后得知,王还了张10万。现在王对三人拒不还款,已经被立案侦查。请问,张在此事中是否负法律责任?
2025-03-02 23:16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活动,并仍帮助其转移财产的,成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本案例中,张作为行为人的朋友,应当知道王的行为是诈骗行为,但仍然帮助其转移财产,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因此,张对此案应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张应当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追回被骗款项,以便减轻自己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