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刚入职的员工,刚入职两三天左右的时候公司让签了一个培训协议,主要内容就是参与培训后三个月之内不准许离职,若离职就要赔付公司3000块钱的培训费,这个说法是否合理呀,公司也没提供给我们五险一金的
16天前尊敬的客户,关于您的情况,我作为专业的法律顾问,在此为您解答。 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因此,您在签订培训协议时应当明确告知公司,如果违反试用期的规定,将会面临相应赔偿或解除合同的情况。 此外,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必须提供的福利之一,如果您没有收到公司的五险一金,可能意味着存在一定的违规行为,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并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提供相应的保险保障。同时,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请您记得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日后处理此类问题时有据可依。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