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们公司拖欠离职员工的工资拒不支付,事情是这样的:一开始我们入职的公司叫青岛麦普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是张江贵,她不是我们公司的管理人员也不是员工,后来我们公司的董事长闫志光又将他原来的公司山东华夏黄庭房地产公司更名为山东华夏麦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是程欣雅,她是我们公司的财务。我们现在想申请劳动仲裁,应该向哪个公司要钱。(我们与这两个公司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考勤记录)
2026-01-03 16:15您好!首先,您需要确定欠薪的具体情况,包括工资数额、工作时间等详细信息。 其次,建议您收集以下证据。 证明您在该公司工作的所有证据,如考勤表、工资条、工作证等; 您与该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例如合同、入职协议等; 您与雇主之间的沟通记录,比如电子邮件或短信等; 公司内部文件或会议记录,证明公司对您的工资支付义务和处理方式。 最后,如果您决定申请劳动仲裁,请按照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据,并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申诉。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