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通风区生产副区长,直管通防设施和瓦斯检查工作,因井下23日夜班一名瓦检员漏检一块瓦检牌板,23日早班我去检查发现漏检,出井经过区长同意罚了那个瓦检员200元,过了几天,也就是26日我值班期间,瓦检员上夜班,当时在值班室和瓦检员发生口角,然后他用下井帽子向我砸来,我用手挡了一下,第二天去检查发现骨折。我咨询一下律师,看这种情况能不能找矿上报工伤,
2024-07-28 09:07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的受伤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且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关,那么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首先,您需要收集并提交以下证据材料。 事故报告单或事故发生记录; 医疗费用收据及发票等医疗费用凭证; 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等相关医学资料。 其次,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上述所需证据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在提交申请时,应当详细说明您的受伤情况、工作时间、地点以及工作职责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建议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由于涉及的具体细节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处理方式可能还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来进行。因此,建议您详细了解当地的工伤认定程序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能够获得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