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在饭店上班,第二天休息了,写了休息条,日期写的当天,但是后来就没有上班,结果现在要工资却扣完了,两个月的工资,一共是1750,老板说我们算旷工,钱被扣了,还有吧台的酒水让我赔400,这算是什么情况?
2025-02-07 20:02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您的工作合同中规定有“员工必须每天出勤”的条款,并且在休息日也必须履行相应的职责,那么可能确实存在旷工的行为。然而,您提供的信息不足以确定是否属于旷工或酒水赔偿的问题。 首先,关于旷工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果员工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工作职责,即使是在休息日也不例外,都可能被视为旷工。旷工通常会受到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薪等措施。 其次,关于酒水赔偿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并没有违反任何规章制度导致酒水损失,而只是因为某些原因未能及时结账,可以考虑向老板提出申诉,要求进行重新结算或者退还多收的部分费用。 总之,建议您与老板沟通清楚具体情况,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