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的是我在一个单位工作一年半了,合同到期未签合同,大约5个月后我向公司提出合同的事,,公司说续签,让我签好字送公司,到公司后说章没在公司,先让放那,直到现在也没合同的信,然今天主管又说我现在这个店要租出去了,我不能在这个店工作了
2025-03-22 07:16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法中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试用期”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您已经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是合同尚未签订,这种情况属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您可以要求公司为您补签一份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仍未给您补签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即从入职之日开始算起)。 在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四条的规定,主张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但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 关于公司即将租赁您的店铺并让您离开的问题,这通常需要通过协商解决。您可以直接与公司的管理层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愿望。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