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8个月2017年4月-2017年12月我一直未与我签劳动合同,未为公司任何员工缴纳医社保。九月份公司由江西南昌全部搬至福建福州办公,本月(12月)12号突然口头宣布解散,公司把工作场地也退掉了,请问我该如何讨薪,法人老板均推脱不回信息! 本人由于突然没工作,工资也被拖欠不知该怎么办了
2025-03-31 20:24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如果您的公司在您入职后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可能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针对您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法。 协商沟通。首先尝试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直接的沟通,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期望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方式不满,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在提交申请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单等证据材料。 提起诉讼。如果上述两种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或者您认为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公司,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请记住,在采取任何行动前,最好先收集相关的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以证明您的权益受到侵害。 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请注意,具体的法律程序可能会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寻求法律援助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