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今天是为我姐问的!我姐在一家社区医院药房上班了9年了,我姐一直都有高血压,虽然中心也上夜班,但姐姐一直吃药所以身体也一直没事!今年11月9号晚上姐姐5点下班后在我家玩,突然间头晕头痛,后到温州附一去抢救并且做了手术。手术前后划了10多万,姐姐年轻就寡,一个人带大该子上到大专!我们已没钱治疗,只好出院,后求社区给我姐打点滴,可社区要我签什么协议,还要我们自备药水,连常规药也不提供给我们!请问律师我们该怎么办?
2025-03-31 18:58尊敬的用户,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的姐姐可能需要医疗赔偿或补偿。然而,由于您提到的“协议”和“自备药水”的要求,这可能是社区医院与患者之间的合同条款或者医保报销规定的一部分。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了解社区医院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包括其服务范围、收费标准以及相关费用支付方式等。 检查当地医疗保险制度,以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医疗赔偿或补偿。 联系医生或法律顾问,了解有关医疗赔偿或补偿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并寻求法律建议。 尽快联系保险公司或其他相关部门,询问关于医疗赔偿或补偿的详细信息和流程。 如果必要的话,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获得应有的赔偿或补偿。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