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工作51小时,每天去掉吃饭时间工作8个半小时,算是侵犯我的权益了吗? 而且加班的话没有加班费, 我刚来公司快一个月了 也没有投保险,我们公司是卖海参的,我是库管和司机,这能不能受到法律保护。
2024-09-13 20:05根据法律规定,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如果您每周工作51小时,并且每天工作时间为8个半小时(即6个小时),那么您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此外,您未享受法定的工作时长津贴,这是对劳动者权利的侵害。 关于是否应该得到赔偿的问题,需要考虑具体情况。如果您的工作时间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您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并要求赔偿。同时,如果您在工作中受伤或生病,您也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至于社会保险方面,您应尽快为自己的健康投保。即使公司没有为其购买保险,您也可以选择为自己购买医疗保险或其他形式的保险以保障自身利益。 总之,建议您及时与公司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并寻求帮助,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