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民办中职, 把“职业”两个字去掉后, 私下招收普高生
2025-10-20 10:3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或者变相举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所谓“民办中职”,是指由非政府机构或个人投资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培训机构。 如果这些民办中职擅自将“职业”二字从名称中删除,然后私下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这可能会违反国家关于职业教育的政策规定,并可能涉及非法经营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会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还可能导致社会资源的不合理分配和教育资源的浪费。 因此,建议这些民办中职立即停止这一不合规的行为,并尽快依法合规地开展招生工作。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这类活动的监管力度,确保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