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休老板不给误工费也不申报工伤怎么办我在工地上班,右手小拇指末梢骨质断裂,没有住院,医生诊断全休四周,现在过了两周,我们一起来的工友全部结账回家,叫老板给我解决,他说我是小伤,没有申报工伤,一天补助一百块生活费就完了。问他要误工费他说没有。请问我上班一天做500元,停工治疗期间应该怎样算。谢谢。
2025-09-16 19:25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您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用等。 其次,根据您的描述,您受伤后已经接受了医生的全休四周的诊断,并且已经过去了两周。按照法律规定,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您的实际工资收入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 最后,如果您的情况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您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按照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您认为自己未被正确处理,请及时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