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厂里上班,然后出了工伤。住了医院。动了手术。然后回厂里休养。工伤后厂里没有发过工资了。去找老板。他说等工伤等级认证以后一起给!请问这个合不合法律?
2025-06-03 11:42在您受伤并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等。如果您的工伤已经得到认可,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您可以要求雇主支付相关的工伤待遇。 然而,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雇主协商解决。尝试通过沟通来解决问题,了解是否还有其他可能的解决方案。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通过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来寻求帮助。 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或者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的损害,可以考虑提起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 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您都应保留所有的证据,以便于在必要时提供证明自己权利受损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