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我在方林汽车城预付车款3000元,现在我不想买了,请问可以追回预付款吗?
16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举证证明其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对方不得拒绝其解除合同的要求。因此,您在预付购车款后反悔的情况,如果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您的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则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请求返还预付款。但请注意,具体的解除条件和退款方式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与销售方协商解决,并保留好相关的沟通记录以备后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