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城市,从原公司离职,5月份共上了5天班,4月份全勤,5月20几号才办完离职手续。平时我的工资是除了交社保,拿到手3750元,这次离职公司说5月给你上保险了,需要从四月份工资补缴,最后只给我发了2100元左右,平常会计就说单位给交的保险每月1800元,我就想知道,扣除的合理吗,按照天津市最低标准交的,有那么高吗?
11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工作期间,单位应当为您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通常情况下,这些社会保险费用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的。 关于五月份的工资问题,如果单位已经为您缴纳了五月份的社会保险费用,并且符合规定的比例(比如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则可以认为该部分费用已经在五月份的工资中进行了扣减。 至于五月份的具体情况,如果您对五月份的工资有疑问,建议向单位或相关部门询问详情。一般来说,五月份的工资应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而不仅仅是五月份的社会保险费用。 至于五月份是否应补缴四月份的保险费用,这取决于单位是否已经为五月份的保险费用进行了相应的扣减。如果单位确实已经为五月份的保险费用进行了扣减,则不必再进行补缴。但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必须保留完整的记录,以证明其已为员工支付了五月份的保险费用。 综上所述,您可以与单位或相关政府部门沟通了解具体情况,以便做出正确的判断。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此事,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