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面几个问题。 1.我们是广西蒙山县安富村小里五队,所有基本农田以前是租给忆丰港安公司种蔬菜,忆丰公司现在转租给个人种沙糖桔,也没有和我们小里五队村民签订合同,问基本农田可以种果吗?我们怎样可以要回农田。 2.现在要求种果方和我们小里五队村民重新签订流转土地合同,对方不签,我们想走法律程序,怎样走?
9天前尊敬的客户。 您好!感谢您向我咨询相关法律问题。根据您的描述,关于基本农田是否可以用于种植水果的问题,以及如何处理与种果方签订流转土地合同的问题,我可以提供以下建议。 对于第一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耕地、林地等属于基本农田,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改变用途。因此,除非有合法的流转协议,否则基本农田只能用于农业活动。 第二点,如果种果方拒绝签订新的流转土地合同,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与种果方进行沟通协商,争取达成共识; 如果协商未果,您可以向当地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反映情况,寻求调解; 如果调解无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收集证据证明种果方违约的事实,并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或者要求种果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应遵循当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以确保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 [您的姓名] [您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