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上班 8年,现要换新老板了,就不想在干了,工资跟我口头说的是固定的,17:00--20:00没有给我发过加班工资,每个礼拜六每有加班工资,礼拜日少发加班工资。我辞职能得到赔偿吗?怎么赔偿? 先跟新老板继续做,过段时间再辞能得到赔偿吗? 谢谢
2024-11-11 19:55首先,关于你的工作时间和加班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每周至少有两天的休息时间,且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 其次,如果你认为你的工作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如果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你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并可能获得额外补偿。 至于辞职问题,一般来说,员工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公司提供一份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并在通知书中明确说明你的离职原因和预计离职日期。 最后,关于赔偿问题,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你能证明公司存在违法的行为,如未足额支付加班费等,那么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以弥补自己的损失。此外,如果你能够证明公司存在其他违法行为,也可能可以获得额外的赔偿。 总之,你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资单、加班记录等,以便为你的请求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建议你在与公司沟通时保持冷静,避免激化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