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夫妻结婚十年,男方婚前两套房产,中途一套房产赠与女方一半,另一套房产一直没产权,震后上房产证一人一半。男方欠有帐,女方婚后帮他全部还完,还帮大把养女大学供毕业。婚后第八年房屋拆迁,又买了4套房(2套按揭,女方主贸),现男方起私心,闹矛盾,若离婚财产怎么分
2025-10-12 06:55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我们需要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原则和标准。 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应为双方所有,并且应当按照共同财产的原则进行分割。 在您提供的案例中,男方婚前购买并拥有两套房产,其中一套房产是通过赠与方式获得的另一半,另一套房产未办理产权登记,但根据法律规定,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男方在婚姻期间帮助女方偿还债务的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对家庭贡献的一种形式,因此在离婚时可能会被考虑作为一方的财产来分配。 关于房产的拆迁补偿款,由于是因男方个人行为产生的债务,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不应该参与分割。 综合以上分析,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则可以根据上述原则和标准进行财产分割。建议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书面协议,并提交给法院审查确认。如无法达成协议,则可能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同时,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建议在离婚过程中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