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在一工厂上班,到年了,我想辞职不做了,提前一个多月跟领导说了,他们直到第二月中旬才给辞职单,但他们不给签字,一天推一天,我实在干不下去了,但又怕拿不到我做这个月的工资,之前有其他同事没拿到钱的例子,还有这工厂没给我们交社保,一周又超过44小时,每天加班到八九点,计件加计时一个月下来还没市基本工资,你们说我咋办啊。求各位想想办法!拜托了!
2024-07-24 22:06首先,您有权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要求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您的工作年限满一年且不满十年,则可以获得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如果您工作年限满十年,则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其次,关于是否需要签离职文件的问题,根据劳动法规,员工有权在离职前提出并请求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和相关文件,以便于办理离职手续。然而,一些企业可能出于某些原因(如担心员工离职后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减少成本等),可能会选择延迟或拒绝提供离职证明。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保留与该企业的所有沟通记录,包括但不限于邮件、聊天记录、录音等,以备将来维权之需。 最后,关于社会保险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您没有按时缴纳社保费用,那么有可能会面临罚款或其他法律后果。建议您及时向当地社保机构了解具体政策,并积极寻求解决办法。 总之,在处理类似情况时,保持冷静,收集证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是非常重要的。希望上述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进一步疑问,欢迎随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