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校与建筑用人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公司定于2017年7月18日报道,我本人与2017年7月15日骑摩托不幸碰伤,碰伤情况:眼睛缝了3针,腿部膝盖出现骨裂,问用人公司会不会与我解除就业协议,如果不会解除,我该如何怎么与用人单位洽谈,麻烦您指导!
2024-11-22 04:16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因此,即使您在入职时未告知公司您的身体状况,用人单位也不能以此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您认为自己确实无法继续工作,请及时向公司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并尽可能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诊断报告。同时,您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争取获得合理的赔偿或补偿。 建议您尽快联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详细了解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此外,您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者委托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处理此事。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