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5月10号提出书面形式的辞职单,18号开始请假,领导不批准,单位按旷工处理,单位员工手册规定旷工三天开除,但没人接替我的工作,领导故意拖着不放我走,来面试的我就交接,到今天已经有三个人了,都学完了就不来了,请问到6月10号我是否可以强制公司为我办理离职手续,我白天不方便接电话,晚上五点后有时间,或白天是否可以发信息解答我的问题,谢谢
27天前在您提交书面形式的辞职单,并且已经按照员工手册的规定开始请假的情况下,您的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规范的。如果单位仍然坚持按照旷工处理并要求您离开,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尝试联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表达您的不满和请求,希望他们能够帮助解决目前的问题。 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果您认为自己面临的情况严重或者难以自行解决,可以考虑寻求劳动监察机构或者其他合法途径的帮助。 依法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该单位的行为,或者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起诉。 准备相关证据。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准备好相关的请假记录、工作交接证明等文件,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相关部门作为支持。 保持冷静和耐心。尽管可能感到困扰和压力,但请确保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反应导致进一步的纠纷。 最后,建议您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先详细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也可以考虑与同事、朋友或者家人分享您的情况,获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祝您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