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公司辞职半年了,公司也没找人回来交接,当初入职没签合同,现在还有工资在压着,如果硬要走,会发我工资吗?
回答数:782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您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至于是否能收到剩余的工资,这取决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应有的待遇,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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