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与一家婚庆公司签订合同,婚庆订在今年5月份,当时交了1500块钱定金,后来因为各种原因婚期需要提前,与婚庆公司重新改婚期,被临时告知需要再加2000块钱,因无法接受这个要求,希望与婚庆公司解除合同,但被告知定金无法退还,请问合理吗?
24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已经支付了一定的款项作为定金,并且已经与婚庆公司就婚期进行了变更,因此婚庆公司有权要求您支付剩余的定金作为违约赔偿。 然而,在本案例中,您提出了解除合同的要求,但被告知定金无法退还。这可能是因为婚庆公司在更改婚期时已经对您提出了额外的费用要求,而这一额外费用并没有体现在原合同中。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尝试与婚庆公司协商,看是否可以找到一种解决方案来解决这个问题,例如通过分期付款或者减少额外费用等方法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 此外,如果您决定要终止合同,建议您先向对方发送一份正式的通知函,说明您的决定并解释为什么需要这样做。同时,确保保留所有相关的沟通记录和证据,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