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辜辞退我以后,我去拿工资时老板强迫我写了张收条,如果我不写他就不给我工资,我又急于用钱,没有办法我就写了,其中有句是这么写的,与本人无劳动争议,那我去申请仲裁会有什么不利吗?
2024-08-19 09:33在您的情况下,您被要求写出一份“与本人无劳动争议”的收条,并且如果不接受这份收条,就无法获得工资。这种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准则。 如果您选择不接受这样的条款,您可以拒绝签署该收条并请求立即支付您的工资。这通常被视为合法的抗辩理由之一,可以作为您在申请劳动仲裁时的支持证据。 然而,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建议您首先了解有关劳动法的具体规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例如通过调解或协商解决问题。 请记住,任何情况下,都应尊重对方的意见,并尽量保持冷静和礼貌。这样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