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不续签合同,但是通知我的时间没提前1个月。 2,通知之日起,不让我上班,剩余天数用我的13.5天年假抵上班时间。
2024-08-19 09:37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我将为您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即签订合同之日)或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在通知您之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进行,那么可能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 其次,关于年假的使用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员工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如果公司不给您安排上班,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工资,并且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加班费。同时,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合同、通知文件等,以便日后维权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