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本人四月一曰在开封龙亭区开大西孙李唐农贸市场租了一间二手的门面房,租了四年,房租四年为四万一,现在用了三个月因为开封要建一渠六河所以要整体拆迁,我的房东说把房租退给我,用了三个月的一个月扣一千,所有的补偿我一分都没有,希望律师能够帮帮我
2024-12-05 23:41尊敬的用户, 您的情况涉及到租赁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如果您的租赁期限未到期,房东单方面要求您提前终止租赁关系,并且只退还一个月租金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此外,关于补偿问题,根据相关法规和当地政策的规定,拆迁前应当进行公平合理的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建议向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寻求帮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提醒您注意保存好与房东之间的所有往来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支付凭证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 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