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一家化妆品店做销售,应聘时老板写了一份合同,上面要求员工必须做满一年以上辞职才会结清所以工资,不满一年辞职的会扣半个月工资不给,合同上都有双方签字的。现在我朋友没做满一年,老板要扣半个月工资。我个人认为这样的合同属于非法的,属于霸王条约,因为合同上只是维护了老板的利益,员工没有受到合同的保护。我打电话找了当地劳动局,他们办公室接电话的人说合同上双方都有签字,所以我朋友只能认栽。是这样吗?求帮助……
2024-10-04 16:49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公平、合法、合理,并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这个案例中,虽然你的朋友和老板都签署了合同,但合同的内容并不符合上述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这意味着如果你的朋友按照合同的要求完成了工作,但是老板拒绝支付相应的报酬,你可以通过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对本单位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书面委托一至二人作为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这意味着你也可以作为代理人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提出主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建议你帮助你的朋友收集证据,如录音、聊天记录等,以便证明老板的违法行为。同时,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维权,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