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今年46岁 在公司上班六年当中受伤 鉴定十级伤残 三年后不上班了 公司应该怎么陪赏
1天前您好!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对于您的情况,您可以按照五至十级伤残的标准享受相关待遇。 具体而言,您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治疗费、康复费等。 生活护理费。根据您的伤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由社保机构支付一定比例的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您的伤残等级,由社保机构支付相应的金额。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一年内,由社保机构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一年内,由社保机构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用。 请注意,以上待遇的具体标准可能会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律师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同时,在申请上述待遇时,请确保您已经完全恢复健康,并且符合相关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