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公司工作1年零4个月,急辞工提交了申请领导并且批准。辞工当月考勤为满勤,在快离职的当月由于违了点规,被扣了分,但在公司结算工资时公司将违规扣分罚款从工资里扣了,公司却以辞工没有绩效为由却不给发绩效工资(公司规定凡工作当月为满勤都有绩效奖),请问公司这种做法合理吗?谢谢!
2025-02-09 00:11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员工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这种情况下,您的情况属于“即时辞职”,即您在未提前30天通知的情况下就提出了离职申请,并且得到了公司的同意。因此,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于绩效工资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公司不给您发放绩效工资,这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争取得到合理的解决方式。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