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公司过完试用期转正签订劳动合同,十一期间假期公司9月30号突然说10月6号到8号加班,我因为提前订好了出去旅行的机票,6号我跟老板打电话说回不来公司加班。假期结束后老板突然以我不加班为由辞退,请问我该如何跟公司要求,以保证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我在职时间两个月,能否有公司赔偿。
2025-02-09 01:23您在公司的试用期内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约定了一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可以享有一定期限内的无薪休假,包括法定假日和年假等。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在国庆节期间安排了加班,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或者给予适当的补偿。 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首先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告知您的假期计划并提出加班申请,说明理由和时间范围。同时,您可以询问是否可以在假期结束后的某个日期加班,以便更好地平衡个人生活和个人发展之间的关系。 如果公司拒绝您的请求或未能提供合理的加班补偿,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谈判解决。与公司协商,看是否有其他可行的解决方案,如调整工作时间、减少工作任务等。 法律途径。如果以上方法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例如通话记录、邮件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明材料使用。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您解决问题,保护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