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是别人介绍个食堂给我做的,进去时没签合同,当时经理口头承诺不交水电费承包费。现在结束了,他们又说要交水电费,现在扣押了我的车子,蒸饭箱等东西,算违法吗
2025-03-08 18:59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否则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因此,在没有签订正式的合同的情况下,您的行为可能构成无权处分,即您未经授权而擅自使用或处置他人财物的行为。 在本案中,如果确实存在口头承诺和实际履行的情况,且该口头承诺已经转化为有效的合同,则您的行为并不违法。然而,如果没有形成书面合同,那么你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 至于被扣押的车辆和设备,这通常属于物权范畴,即所有权人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即使有其他纠纷存在,也不能直接对这些物品进行扣押。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请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