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门面2016年收房,合同上的最后办理房产证的期限是2017年12月31日。逾期180天可以退房。到2018-6-30日就是逾期180天。这样情况,我可以按合同退房吗?
2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在购买房屋时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且约定了房屋交付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并约定如果逾期超过180天,则有权要求退房。然而,在2018年6月30日,即合同规定的最终交房日期之后的第90天,您仍未收到房屋。因此,按照合同约定,您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全部购房款并解除合同。 请注意,这仅是一个一般性的建议,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政策和具体条款而异。如果您对具体的法律适用或细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