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今天找了个借款公司,他们给我从网上借了2200元,他们也不给我说还款日期和借款单位,我就报案了然后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他们又给我提交了信用卡办理的业务,这还是我在派出所里报案以后才知道的,请问我能起诉他们吗?
2025-03-16 21:43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公司应该按照约定的时间向您偿还借款。如果借款公司在没有得到您的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给您提交信用卡办理业务,可能涉嫌欺诈行为,您可以依法维权。建议您尽快收集证据,如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并及时与借款公司沟通协商,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同时,也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