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暑假工,找到工作被转到另一个工作地方,没有告诉要收费,把我们送到地方之后收了每人180的保证金,每人还有30元车费,并且说,干不到规定时间如自人原因离职不退。这里的工资与他说的不相符。请问他是否违法
2024-11-30 08:05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该情况可能涉及劳动纠纷和合同违约等问题。首先,关于“转岗”和“收取费用”的行为,在我国法律法规中通常被视为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即劳动者有权要求雇主支付合理的补偿金。 其次,关于“每人180元的保证金”,如果这个金额是用于履行劳动合同中的“培训费”,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这是合法的。然而,如果这个金额是由雇主单方面决定的,并且没有提供相应的服务或培训,这可能会构成不当得利或者欺诈。 此外,“每人30元的车费”也有可能涉及到非法扣押财物的情况,因为这些费用通常是基于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而不是额外收取的费用。这种行为同样可能构成诈骗。 最后,关于“规定时间离职不退还保证金”的条款,这似乎是对劳动者权利的一种侵犯。在中国,无论何种理由,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随意扣留或变相扣留劳动者的财产,包括保证金等。 综上所述,您的担忧是有道理的,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