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人60+岁,受害人70+岁,两人打牌起争执,受害人举起板凳想打伤害人,伤害人推了受害人一把,致使受害人摔在地上,检查结果为尾骨轻微裂开,动手术打了钉子在尾骨上。当地公安局录口供(无监控视频,有当时在场人证口供称述如上“两人打牌起争执,受害人举起板凳想打伤害人,伤害人推了受害人一把,致使受害人摔在地上”)后要求协商,协商不成,县公安局拘留了伤害人14天,然后以故意伤害罪逮捕了伤害人。
28天前首先,我必须指出您的描述中存在一些错误和不准确的信息。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伤害人的年龄是60岁以上,而受害人的年龄是70岁以上。这种情况通常被视为严重程度较高的案件,并且需要更严格的法律程序来处理。 关于警方的处理过程,虽然警方记录了现场目击者的陈述,但这些陈述可能不足以证明伤害人对受害者造成了伤害。在这种情况下,最好让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分析,以确保所有的证据都被充分考虑,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最后,请记住,在任何涉及个人权利的问题上,都应该尽可能地尊重他人的权益。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