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工,工作时间1至9点,一星期可以休息半天。但是每天都让我加班也没说加班费多少,还临时决定延长工作时间,不干之后还说试用期三天不给工资,我要怎么办
2天前首先,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您的所有应得的工资和福利,并且应该按照当地劳动法的规定来处理这种情况。 如果您的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加班费或加班时间的要求,请尝试与雇主协商以解决这个问题。您可以提出书面请求并提供证据证明您的工作时间和加班情况。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许多非营利组织和法律机构都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和帮助。 最后,建议您保留所有的沟通记录和相关文件,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