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印刷厂工作!干的是版房工!这个月老板把印刷部卖了?原来讲合理补赏如今机器卖了却不补赏!要工人变更岗位!拒绝商量!能维权吗?
2024-09-28 22:06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和第五十条的规定,如果您认为您在劳动关系中遇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雇主进行协商。尝试与您的雇主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法。 求助于工会或职业组织。如果您的雇主没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考虑向工会或职业组织求助,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提起劳动仲裁。如果上述解决方案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将雇主诉诸法院,要求其支付应得的补偿金和其他赔偿金。 寻求法律援助。考虑到劳动争议可能会涉及到复杂的法律程序,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适用法规请依据当地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