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从05年工作到13年退休,其中05年到10年单位未为其缴纳医疗保险,我妈自退休那一刻就要求经济补偿,但一直未果,没有及时举证。现在单位说因为当时没有及时举证,不能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来补偿。请问现在举证能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来补偿吗
2025-06-14 01:49关于您提到的劳动争议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职工在退休后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其因未参加养老保险而产生的损失。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员工未能及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确实可能会对主张权利产生不利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重新收集和整理有关医疗费、生活困难等相关的证明材料。 根据法律规定,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如果您的诉求得到受理并有明确的结果,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争取得到合理的赔偿。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您有更详细的问题或需要具体的法律指导,请随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进行咨询。